各二级学院(系)学工办:
为了贯彻“以学生为本”的教育理念,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激励受处分学生正确对待错误,积极上进,按照桂医学〔2023〕10号《桂林医学院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申请和审批工作。为做好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申博Sunbet官网_申博现金网-手机版登录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(含)及以下纪律处分的,并且不属于《规定》第三条所指情形的本、专科生。
二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必须满足《规定》第四条“解除纪律处分的条件”中所列的条件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4月28日前:各二级学院(系)学工办向考察期满的受处分学生传达本通知,同时做好情况摸底和条件核查工作,各学工办按《规定》要求,做好评议、鉴定、学院审批工作,并将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学工处学生事务办公室李杰老师处;
(二)由学生事务办公室完成审核,提交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过会,提交申博Sunbet官网_申博现金网-手机版登录审批、发文。
四、申请材料要求
本项工作以二级学院(系)为单位开展,由二级学院(系)统一上报学生申请的材料。每名申请对象应提交如下材料:
1.申请学生的书面申请;
2.原纪律处分文件的复印件;
3.参加义工活动达40学时以上的证明;
4.《桂林医科大学学生申请解除处分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、内容如实填写,辅导员签字、院系意见有签字盖章)。
以上材料,均须统一用A4规格的纸张如实、认真书写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直接取消当事学生的申请资格。
五、其他要求
各二级学院(系)学工办应切实发挥制度育人的作用,在日常工作中关注受处分学生的表现,并给予正确的教育和引导,帮助其放下包袱,积极上进,营造全校良好的学风和校风。
请各二级学院(系)学工办按照通知要求,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,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。
附件:
1.桂林医科大学学生申请解除处分审批表
2.桂医学〔2023〕10号桂林医学院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规定
学生工作处
2025年4月21日
地址: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
联系邮箱: xgcszk@glmc.edu.cn 联系电话:0773--3680617
桂林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